在各方面的努力下,越来越多的外来工开始懂得应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权,而不少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。以法律援助为例,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,95%的法援对象都是外来工。
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,为了配合省委、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的“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”的实施,对外来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成了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中之重。在各方面的努力下,越来越多的外来工开始懂得应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权,而不少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。以法律援助为例,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,95%的法援对象都是外来工。
维权故事:员工猝死获赔3.9万
张某1月5日到深圳松岗某五金制品厂打工,1月7日凌晨就被发现死在工厂宿舍的床上。张的父亲闻讯赶到深圳,并向厂方索赔58万元。厂方认为,张某实际上班才一天,又是死于晚上睡觉时间,厂方无赔偿责任。于是,张的父亲到宝安区法援中心申请法援。
区公安分局法医室认定张某的死因为猝死。为消除家属的误解,承办律师向张的家属详细解释了什么是猝死,为何会发生;又找到厂方说明,张某与厂方的劳动关系已确定,他虽然是非因工死亡,按照有关规定仍然可获得赔偿金。双方终于达成协议,厂方一次性付给张的父亲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、一次性抚恤金、丧葬费等共计3.9万元。
维权途径:内部调解和申请法援
通过所在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是依靠法律援助来讨回公道,这正是外来工合理解决纠纷、维护自身权益的两个主要途径。
据了解,广东目前的外来工超过1000万人。为了帮助他们更好维权,有关部门的工作重心也对外来工倾斜,如加强普法工作,制订相关规定等。
据不完全统计,1997年至2003年上半年,省法援机构共办理案件5.8万多件,受援人数达7.7万余人。珠三角外来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占了95%。深圳法律援助对外来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,对10人以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不再审查经济条件。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受援范围,外来工只要其在本地务工,同时有初步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需要法律援助的,都予以审批。 (王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