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、空岗,使该办的事缓办、急办的事延误,给服务对象造成往返奔波之苦或其他不应有的损失,济南市人事局决定,在全局实行A、B角工作制度。
据介绍,A、B角工作制度是指,全局每个职位、每项工作都要确定A、B两个责任人,当A角不在岗时,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,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。A、B两个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;凡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工作日以及该局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内,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空岗、缺位,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;每个职位或业务工作的A、B两个责任人及其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,必须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。
来源:济南日报